拿到夜莺的新书《古镇的女儿》,是在秋雨霏霏的一个下午,她参加完侄孙女的婚礼,然后专程来给我送书。那天晚上,我在她的视频号里看到接亲的片段,新郎骑着马,新娘坐着花轿,锣鼓锁呐一路吹吹打打,好不喜庆热闹。能在一座现代化的大城市中,还保持着这样的婚礼仪式,实属不易。
这让我想起了她书中所说:“我生在古镇,长在古镇,嫁在古镇,工作亦扎根古镇。大半生的岁月围绕着故土,这座古镇,早已刻进骨髓、融入了我的血脉。”
因为“刻进骨髓”,在城市中写一座已消融的古镇,其实很困难。但她以古镇的亲人和物事为素材,让振头古镇重新活了起来。这种“活”,不是简单的复刻,而是用文字,重新为自己建立一个可以栖居的精神家园。
她用深情而细腻的文字,写大宅门里的将军,写父母、婆婆,写四大娘、堂嫂……,写古镇热气腾腾的生活,映照出古镇的仁义、坚韧、宽厚的底色;她写古镇悠久的历史,民俗;写古镇的三件标志性建筑:真武庙、木牌坊、大槐树,塑造出古镇的精神风骨。她写田园生活,灯下读书,四海游踪,无不体现着她作为古镇女儿丰厚的文学底蕴。
在乡村向城市过渡的进程中,乡土文学也在城市中寻找新的立足点。城市扩张可以消融土地和乡村,但无法消融它的精神原乡。它用“大地情怀”向城市的“冰冷与疏离”进行强有力渗透,这一点,第一章节“故园明月”是最好的佐证。
在《拜年》一文中,原本古镇的春节拜年,是一场“天新、地新、人新、万物新”的欢乐颂,人们盛装出行,“拜年的路就是一道T形舞台”。走在大街上,“人头攒动、那阵势可谓浩浩荡荡,蔚为壮观。”大家彼此拜年、问好、交谈,浓厚的乡情和友情,是古镇“四季中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”。然而这一年,已经搬离古镇的夜莺,在春节这天的大清早,和丈夫兴冲冲地回到村里拜年。村口没有了“歪脖树和羊肠道,一条东西向的城市快速路,贯穿整个村落”。她惊异地发现,村里道路很宽阔,却没有了往年浩浩荡荡的拜年队伍。
前半部分热情洋溢的铺垫,更加映衬了此刻的冷清。尽管作者这时写了晚辈电话拜年,看到村落拔地而起的高楼,拥有了城市高楼大厦的生活,但毫无疑问,这种精神上的失落,强烈冲击着每一位读者。
随着城市的发展,村民变成市民,村落变成社区,古镇变成了道路和门牌号,家族不再聚集在某一条街道生活,而是从乡村的土地,走向城市的立体空间。身体记住了旧的空间语法,却被抛入了一套新的空间秩序:快速路贯穿了村落,却无法还原人群那种面对面的走动;高楼给了村民城市的生活,却抽走了拜年队伍赖以存在的空间。人还在,路还在,甚至年也还在,但身体不再被邀请进入一个共同的空间仪式。这种错位,比“乡愁”更具体,也更难安放。
幸运的是,古镇的三件标志性建筑仍然在,它们是乡村精神原乡的标志,与城市重新融合,成为城市的一部分,顽强地、独立地扎根,并生存下来。
说到这里,我突然想到夜莺的另一篇文章《泥土里的秘密》,她说,“若想大丰收,必须把花生千辛万苦开出的花朵踩进脚下,让花扎进泥土,孕育果实。”这不正是乡村精神原乡的生长秘密吗?
刘建东主席说:“不管用什么形式去写,最终都要进入人的内心,进入人的生命本身。”夜莺在《心碎的声音》一文写母亲,最震撼人心的,不是母亲的坚韧,不是母亲对“我”的偏爱,而是在病入膏肓时,母亲想拉一拉“我”的手,“小妮子,让我拉一拉你的手吧!”但“我”却在犹豫和不好意思中,错过了这最后的一握。这种情感的扑空,在母亲离世后达到高潮,“我”突然醒悟,悔不当初,却又无法弥补,这种剜心之痛,力透纸背。
夜莺的写作,有强烈的在场感。每一篇文字,我们都会清晰地感受到她的第一视觉和第一感觉。这让她的文字格外鲜活,甚至很俏皮,幽默感十足。她说,红薯长得“张牙舞爪”“龇牙咧嘴”,儿媳回答得也很有趣,“这得多大的火气才能长成这样?”(《趣说红薯》)。她写《五月的田野》,“土地深处常常传来爆裂声,那是种子破壳的声响。”她赋予植物和动物情绪, “黄瓜亮出它的刺,证明它的成熟。”喜鹊偷吃向日葵,“这种吃法看上去,有点艺术之美,踮着秀气的小脚,腰肢挺立,脖颈细巧秀美,全身力量赋予那张尖细灵动的小嘴。”(《喜鹊登门不一定都是报喜》)
无论是她种花种菜过程中细微的感受,还是在旅行途中的遇到的人和事,读者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代入感,有了强烈的共鸣。在大梁江“摘梨吃”,在大明川“开错了门”;在文友苏从惠家里看到,“香椿的小脸已憋得红中见紫,核桃树搂着满树圆溜溜的孩子,小葱生菜犹如楞头青,天不怕,地不怕”,这种画面感,在这本书中比比皆是。在各种文学活动中遇到的文友和姐妹,她都记得每个人身上的美好,从不吝溢美之词。文品如人品,而她内心的善良、美好,也体现在她的每一段文字。
在这本书中,我注意到,夜莺并没有专门开一篇,写相濡以沫几十年的丈夫张大哥。他虽不在篇目中,却又无处不在。他不是文章的主角,却在每一篇的寥寥数语中,让我们窥见了幸福的模样。年轻时,她抱怨“理科男不懂文科女”;到后来,他懂她五十岁还喜欢“臭美”,懂她唱戏时的“紧张”,默默走开。虽然嘴上埋怨她把开心农场“弄得菜地不像菜地”,“不干正事,净干点无用功”,却也默许她种花莳草,“把斑驳的田园柴门,写成了半卷宋词”。每年蔷薇花开,夜莺带文友赏花,带票友来唱戏,他便跑前跑后,为大家摘瓜果尝鲜,备食物佐酒,从无半点不耐烦。临走时,他再为大家摘一兜时蔬回家。他懂她的善良,在公园遇到陌生女子痛哭,夜莺想上前宽慰,他说,“我们远远地观察,遇到异常举动,我们立刻上前。”既给了陌生人足够的尊重,也成全夜莺的善良。他认为,女子如小桥流水,男子如江海浩瀚。他尊重她的主场,用理科男的理性和踏实,稳稳承接住她的浪漫和慈悲。他们就像彼此生活中的阳光空气和水,须臾不可缺,朝夕相伴,相互体贴,心领神会。
作家白云说,“夜莺姐的心里,始终住着一个小女孩。”我想,那是父母、婆婆、丈夫、儿子的爱,彼此接力呵护,允许她做自己;那是千年古镇滋养出她优秀的品格,给了古镇的女儿永葆青春的底气;那是夜莺“一边生病,一边写作”,和古镇一起重生,长出了自己坚硬的内核,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。
雪泥:中国散文学会会员,河北省作协会员,河北省文艺评论奖协会会员。石家庄市作协理事,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作协主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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